公开招聘陪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陪护人员20名,实际录用人数以拟聘公示人数为准。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派驻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陪护人员
二、薪酬标准
底薪1720元/月+绩效奖金(按个人工作量核算),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注:
1.底薪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五险,若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性调整,个人缴纳的费用也相应增减。
2.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与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外派至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4.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首批2023年01月03日至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期间周日不接待报名。
此报名常年有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电脑登录职得招聘网(网址:www.zdzp.cn 或搜索“职得招聘”),点击“派驻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陪护人员公告”,申请该岗位。如果未有账号,请先注册账号并填写详细简历后报考。网络申请报名后即可携带资料到报名地点核对考生信息及报考确认,核对资料与现场报名资料同步(未按要求在2月12日下午6:00前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现场报名:
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提交并核对考生信息及进行报考确认。(未按要求在2月12日下午6:00前提交资料并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①现场填写报名表(网络报名者在职得招聘网下载报考简历采用A4纸打印1份)。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③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2份,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
④报考者应对填写的报考信息及提供的各项资格证件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金龙大厦首层(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主管18923988379。
五、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三)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人员:
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拟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名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根据由用人单位要求项目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考察时本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1)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递补人选。
3.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职得招聘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员,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