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信息披露:公司日常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
2、 三会事务:筹备三会召开,包括会务及其会议资料的撰写、归档等;
3、股东股份事务管理、公司规范运作治理、资本运作项目等事项;
4、协助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与监管机构、中介、媒体间的沟通联络工作;
5、完成部门日常办公业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资格
1、一年以上上市公司证券类业务或者证券相关金融、法律类工作经验,熟悉信息披露各项业务及其操作流程者优先;
2、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或接受过董秘资格培训者优先。
3、持有汽车C1驾照。
4、具有出色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及持续学习能力强;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抗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