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根据《汕头市龙湖区2022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

  二、体检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7点到龙湖区委区政府大楼1楼大堂(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1号)集中报到。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准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缴交体检费(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均可),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详见附件),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五)体检标准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电话:0754-88263011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483379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体检须知

  一、考生应集中报到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四、体检表个人信息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